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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资讯与买卖房问答

发表于2017-01-05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指出,将“深化因区施策,强化限购限贷”,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热点区域住房限购措施,促进职住平衡,减少交通拥堵。”  具体限购措施为:自即日起,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买卖房问题解答1822732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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