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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磅!郑州市不动产“卡壳”终迎“政策开口”

发表于2017-03-09
今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独家获悉,郑州市政府已于3月7日出台《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意见》,该《意见》对包括没有土地信息、越界跨宗、铁路单位住房等此前诸多困扰不动产登记的问题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这个方案还是很‘给力’的,所关注到的问题,基本上覆盖了郑州绝大多数的问题小区。同时,上述两条内容意味着对符合《意见》中所涉及问题的普通群众而言,其所在小区的拟处置方案,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就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了。”看完《意见》一业内人士这样评价。另有消息称,从今日起,郑州部分不动产分中心已开始受理此前存有历史遗留问题小区的业务。

“解决方案”强调证缴分离,提高效率

先有对布厂街19号院、绿云小区、嵩岳小区等郑州不动产“卡壳”典型小区进行的先期权籍调查,再有张贴在上述其中小区门口,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公告(详见3月6日大河报A14版)。进入3月,已困扰郑州大半年之久的不动产登记问题渐渐有了解决的预兆


发表于2017-03-09
《意见》明确了此次所要解决问题的具体范围,即:郑州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未完善用地或者规划建设等手续的房地产。 《意见》同时指出,“各县(市)、上街区可依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处理意见。” “这个方案最初的名字是叫‘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正式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国有建设用地上’的范围,也是为了杜绝如‘小产权房’等情况在这次解决问题时‘乱搭车’。”上述业内人士解释说,《意见》明确了这些待续解决问题的对象,必须要拥有合法的“房本儿”。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房本的问题房屋,“需先解决了相应问题后,再谈不动产登记的问题。”他说。
发表于2017-03-09
《意见》明确了此次所要解决问题的具体范围,即:郑州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未完善用地或者规划建设等手续的房地产。 《意见》同时指出,“各县(市)、上街区可依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处理意见。” “这个方案最初的名字是叫‘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正式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国有建设用地上’的范围,也是为了杜绝如‘小产权房’等情况在这次解决问题时‘乱搭车’。”上述业内人士解释说,《意见》明确了这些待续解决问题的对象,必须要拥有合法的“房本儿”。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房本的问题房屋,“需先解决了相应问题后,再谈不动产登记的问题。”他说。
发表于2017-03-09
《意见》明确了此次所要解决问题的具体范围,即:郑州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未完善用地或者规划建设等手续的房地产。 《意见》同时指出,“各县(市)、上街区可依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处理意见。” “这个方案最初的名字是叫‘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正式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国有建设用地上’的范围,也是为了杜绝如‘小产权房’等情况在这次解决问题时‘乱搭车’。”上述业内人士解释说,《意见》明确了这些待续解决问题的对象,必须要拥有合法的“房本儿”。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房本的问题房屋,“需先解决了相应问题后,再谈不动产登记的问题。”他说。
发表于2017-03-09
《意见》明确了此次所要解决问题的具体范围,即:郑州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未完善用地或者规划建设等手续的房地产。 《意见》同时指出,“各县(市)、上街区可依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处理意见。” “这个方案最初的名字是叫‘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正式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国有建设用地上’的范围,也是为了杜绝如‘小产权房’等情况在这次解决问题时‘乱搭车’。”上述业内人士解释说,《意见》明确了这些待续解决问题的对象,必须要拥有合法的“房本儿”。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房本的问题房屋,“需先解决了相应问题后,再谈不动产登记的问题。”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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