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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成都市城管委:朝楼下乱扔垃圾可罚200元

发表于2015-07-02
标签:管理条例 
成都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从建(构)筑物上向外抛掷杂物、废弃物,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个人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单位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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