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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成都五城区国土分局新增二手房土地登记过户业务

发表于2016-04-15
标签:城区 变更登记 二手房 土地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证 

 

 

中心城区国土分局新增二手房土地登记过户业务

为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提高工作效率,按照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安排,从2016年4月13日开始,成都市五个中心城区国土分局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新增二手房土地登记过户的登记业务。

具体情况为:

一、项目竣工,尚未办理土地分摊分户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就已交易,并需要国土分局开具分摊分户面积表的,在国土分局直接办理过户的分摊分户登记手续。

二、持有出让性质《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者,在房产过户后需要进行二手房土地登记过户的,国土分局和市房管登记中心国土窗口均可办理。

三、土地使用权让人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划拨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或拆迁房,办理二手房过户补办出让手续的,仍在市房管登记中心国土窗口办理划拨转出让变更登记;为划拨商业性质的,在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办理划拨转出让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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