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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迁移户口的官方答复

发表于2013-06-21

官方回复

外地人转户口         2013-5-2 11:55 回复单位:郫县信访局网友,您好!您于2013年3月18日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郫县公安局和房管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按成公发[2008]420号文件现有购房入户政策,需房屋面积在70平米以上,人均27.82平米,实际交房入住后可申请房屋所有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入户。房屋如系按揭,还需还贷6个月以上。您在成都工作,可按人才引进,通过您所在单位所属区或县的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入户联系函,户口落在工作单位或人才中心或您本人所属房屋均可。
如有其它疑问可到郫县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咨询或来电咨询,可向郫县房管局电话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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