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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成立领馆逸品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岗位管理办法公示(草案)

发表于2010-05-14
关于成立领馆逸品 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岗位管理办法公示(草案) 1:主任一名 必须为小区业主 身体健康,20-50岁,热爱公益事业,会使用电脑办公、具备公文处理能力, 能够独立处理问题,且具有协调能力。熟悉或者具备掌握《物权法》、《领馆逸品业主规约》、《领馆逸品议事规程》。主持业委会日常工作,负责业委会会议的组织、召集和对内对外联络事务; 有充裕办公,保持对外通讯畅通, 2:副主任 2名 必须为小区业主 , 身体健康,20-50岁,热爱公益事业,负责业委会相关财务、档案、文字、宣传,负责小区文化建设、法律事务及对外维权、谈判等项工作 3:执行秘书 1名 必须为小区业主 ,身体健康,20-50岁,热爱公益事业,负责业主的沟通、协调及协助业委会的相关财务工作,协助收集业主对业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等,并协助维权、文化建设的各项具体事宜; 4:委员6名 必须为小区业主 ,身体健康,20-50岁,热爱公益事业,协助小区的安保、环卫、设备设施维护及文化建设工作,协助收集业主对业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等。 , 希望业主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进来,为我们自己的家园和谐美丽而努力
发表于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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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12-21

有没有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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