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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成都将加强管理“住改商”

发表于2007-12-29
昨日,《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宣传动员大会正式召开,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商代表、业主代表对《条例》的实施,纷纷表示非常盼望这部条例的实施。同时,成都市房管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还制定了今后的管理职责和工作重点。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将尽快把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面积纳入规划审批。同时,他们还将进一步完善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性的研究。《条例》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五条提出了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审批和查处的规定。“住改商”一直是管理上的一个难点,对于确需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规划审批,规划部门将在保证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深入研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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