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今日话题】小道消息!成都要征收物业税了!!

发表于2009-08-14
老子月供都供不起啦,还收物业税,老子就不给,看能够爪子
发表于200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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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08-15
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还是拔老百姓的毛.
发表于2009-08-15
发表于2009-08-15
发表于2009-08-15
发表于2009-08-15
我是外省到成都双流天府景秀买房定居的,在购房时已经按国家规定交完了房产购置税等所有相关税费,怎么在装修房屋时还要缴纳“装修税”?这还是头一次听说,请问这是国家规定的还是四川省或单只成都双流的新政?这完全与国家降费减税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的惠民政策而背离,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难道为了增加一点点地方财政收入就可以视国家政策而不顾变着花样地巧立名目乱征税吗?难道双流的百强县就是这样搞起来的吗?我不知道这是四川省的规定还是成都市的纳税新政?但这种房屋“装修税”全国其他省市是否也有?虽然钱不多但有违中央的惠民政策,更是情理不通。任何法律都应该建立在合情合理合乎 民意的基础上。
自住房的装修完全是-种个人消费行为而并无营利目地,很大程度上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根据国家09新消费条例第四条之规定这种自购自消是不纳税的,所以让业主交纳所谓的房层装修税根本就是不合情理,也未必合法,如果说合法哪为何不敢在税单上开实际纳税人的名字?按当地税务部门的说法这个钱不该业主交,但事实上已被税务部门委托的物管强制向业主收取了,不交你就休想进场装修,后来地税部门又解释说,即使业主先交了业主可以拿着税单向施工者讨,真是可笑,公民只有纳税的义务而无向他人征税的权力,这是最起码的法律常识难道当地税物部门不懂,否,双流地税部门就是这么干的.只管收钱其它不管,难道这种变相的乱征税作法在当地政府的默许下就真的可以巧立名目大行其道吗?
发表于2009-08-15
我是外省到成都双流天府景秀买房定居的,在购房时已经按国家规定交完了房产购置税等所有相关税费,怎么在装修房屋时还要缴纳“装修税”?这还是头一次听说,请问这是国家规定的还是四川省或单只成都双流的新政?这完全与国家降费减税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的惠民政策而背离,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难道为了增加一点点地方财政收入就可以视国家政策而不顾变着花样地巧立名目乱征税吗?难道双流的百强县就是这样搞起来的吗?我不知道这是四川省的规定还是成都市的纳税新政?但这种房屋“装修税”全国其他省市是否也有?虽然钱不多但有违中央的惠民政策,更是情理不通。任何法律都应该建立在合情合理合乎 民意的基础上。
自住房的装修完全是-种个人消费行为而并无营利目地,很大程度上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根据国家09新消费条例第四条之规定这种自购自消是不纳税的,所以让业主交纳所谓的房层装修税根本就是不合情理,也未必合法,如果说合法哪为何不敢在税单上开实际纳税人的名字?按当地税务部门的说法这个钱不该业主交,但事实上已被税务部门委托的物管强制向业主收取了,不交你就休想进场装修,后来地税部门又解释说,即使业主先交了业主可以拿着税单向施工者讨,真是可笑,公民只有纳税的义务而无向他人征税的权力,这是最起码的法律常识难道当地税物部门不懂,否,双流地税部门就是这么干的.只管收钱其它不管,难道这种变相的乱征税作法在当地政府的默许下就真的可以巧立名目大行其道吗?
发表于2009-08-15
发表于2009-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