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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精装房验收无标准 装修不合格就交房伤不起

发表于2013-11-28

不少开发商在与消费者签订精装修住宅购房合同时,未对装修标准、使用材料、品牌、维修等进行详细约定,引发大量装修质量纠纷,而开发商后来则往往以房屋已验收合格为由拒绝消费者的装修整修要求。


我们的房子何尝不是如此?


精装房应该发布《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应该对对装修中地板品种、规格及材质,以及衬垫的材质和厚度等,甚至对冲水马桶冲水量的多少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面造成我们今天的局面!


与开发商确定装修的保修年限,应该保修年限体现在购房合同中,一旦出现问题,就可以要求维修或索赔。

但是也没实现!!!!!!


说到我的精装房,现在都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完全伤不起了!!!!!!





发表于20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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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11-28

大家还有没有啥要吐槽的!

发表于2013-11-28

大家都提出来

发表于2013-11-28

现在装修真的烦得很

发表于2013-11-28

我的房子也是有水印

发表于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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