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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每日话题2.26】网传“新交规车辆避让法则” 交警称存在误读

发表于2013-02-26




【今日话引】
近日,一条所谓“新交规车辆避让法则”在网上热传。该法则称新的车辆避让法则如下:一、你和我,先要按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二、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三、我直行,你迎面而来欲左转,我先;四、我右转,你迎面而来欲左转,你先。这条“新避让法则”在众多认证微博的转发下,引发了网友热议和大量转发。


然而,“交警陈建铁”等实名认证的交警微博均对“新避让法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辟谣和解释。之前转发“新避让法则”的部分认证微博发布了更正。


“这个第二条(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表述是错误的,请别误导粉丝。”“交警陈建铁”微博中详细解释了交通法规定的“避让法则”,假如我直行,右侧的车也直行,我应让行。但如果右侧来的车左转,应是对方让行。“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作为交警部门的宣传人士,我有责任提醒大家:我们交警部门并没发表过‘转弯让直行的交规已经废止’的言论,以前的交规也没有‘左转让右转’的规定。交规一直规定是‘右转让左转’。”26日上午9时许,“交警陈建铁”微博再次发布提醒。


【今日话题】新车辆避让法则出炉 你让我还是我让你?有点晕啊!

发表于2013-02-27

不会开车的看不懂啊!!!

发表于2013-02-27

天啊,都被绕晕了~~~

发表于2013-02-27

天啊,都被绕晕了~~~

发表于2013-02-27

到底是哪个先行嘛?

发表于2013-02-27

到底是哪个先行嘛?

发表于2013-02-27

各行其道

发表于2013-02-27

额。。。中国的驾校考出来的,也不见得有好好的技术

发表于2013-02-27

最讨厌那些乱走道的人了

发表于2013-02-27

既然辟谣了,坐等交警给个指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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