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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湖龙郡论坛版规。请自觉遵守!

发表于2013-03-27

欢迎来到北湖龙郡论坛:

  为了保证论坛时刻服务于业主的宗旨,为业主们提供一个纯净的交流空间,佳兆业丽晶港论坛特制订本版规:


  在本论坛内:

一、你可以享受到的权利:

  1、注册用户享有论坛合法用户应有的一切权利;

  2、你可以在论坛上发布楼盘信息、观点、看房记、工程进度等信息并获得上万网友的支持;

  3、你可以参与论坛内组织的团购、腐败、、拍卖、秒杀等活动,除非该活动有特殊说明;

  4、你的个人隐私会受到严格保护,除非经过本人授权,或是相关的法律程序要求;

  5、如果遇到封号、删帖等处罚,你有权要求管理员解释。


发表于2013-03-27

二、你需要履行的义务:

 1、遵守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遵守论坛各项规则;

 3、不打口水战,尊重其他网友,你也会获得尊重。不侮辱或诽谤他人,不人身攻击行为。


发表于2013-03-27

三、你绝对不可以触犯的规则:

 1、禁止发布涉及政治军事、封建迷信、暴力教唆、地域宗教种族歧视等损害公众利益,危害论坛安全的话题。

 2、禁止发布与论坛主题无关或恶意灌水、刷屏的。

 3、禁止发布商业宣传或广告信息(含QQ群、MSN群外部群组等)。

  a、一切形式的商业广告(注:是否纯商业广告由以下几点共同判断:①无任何知识普及的软文;②明确提到商家名称的拉单;③报价、拉单、留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④其他);

  b、禁止使用商业名称作为ID,禁止使用商业LOGO作为头像;

  c、禁止出现商家电话、手机号码、邮箱地址、外网链接、跟贴报价拉单、商业信息、促销信息;

  d、禁止出现商家即时在线联系方式:包括QQ/MSN/UC/等;

  e、禁止私自发布商业内容,如:非经允许的促销团购;

  f、发布的图片上严禁出现商业logo、外网链接地址、品牌信息名称;

 4、禁止发布任何误导网友、挑拨是非等扰乱论坛秩序的言论和信息;

 5、禁止发布含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发表于2013-03-27

如有违规,论坛版主有权力进行转、关、删帖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会员资格。


请大家自觉遵守啊


发表于2013-03-27
秋千,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北湖龙郡论坛版规。请自觉遵守!”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3-27
秋千,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北湖龙郡论坛版规。请自觉遵守!”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7-04

一定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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