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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看看我们三环边上交通工具为电马儿的苦人们,电瓶车载人罚款要!年底了,创收要开始了,大家注意哈!

发表于2011-11-02

     成都启动电瓶车专项整治 载客超12岁罚款50元

四川省暨成都市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昨日启动,电瓶车载人被严管

瓶车违法载人现象屡禁不止,已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难点之一。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四川省暨成都市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上获悉,在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的同时,成都交警将加强对电瓶车的管理,将对电瓶车按照整治“三超”的要求进行。


    《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15条则明文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该《规定》第18条指出,违反第15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小心啊小心啊!

发表于2011-11-02
载人的看见路口一定要眼观四方
发表于2011-11-02
飞车,要管管
发表于2011-11-02
鬼知道是只能载12岁以下的!
发表于2011-11-02
逮到再说!
发表于2011-11-02
引用:焚香暗世在2011-11-2 10:57:36写道:原帖
鬼知道是只能载12岁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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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11-02
还,真是物价上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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