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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德国政府三大杀手阻击炒房,中国炒房团铩羽而归

发表于2010-08-15

据2010年8月15日凤凰卫视报道,中国炒房团在法国、在德国铩羽而归。德国住房自有率仅40%,其他靠租用,过去一年房价上涨1%

 

新华网发展论坛

作者:假日游玩 于 2010-05-01 10:01:44 发表      
 
       德国政府狙击炒房的“三大杀手锏”:一是为不同地段、不同类型的住房制订了详细的“基准价格”,这类指导价有法律效力,所有房地产交易有义务参照此执行,在合理范围内浮动。二是对抬高房价者的刑罚威慑。第三是重税限制(交易税、差价税)。

       且看:德国法律规定,对于房价、房租超高乃至暴利者,地产商和房东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地产商制订的房价超过“合理房价”的20%为“超高房价”,根据德国《经济犯罪法》,就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房价不立即降到合理范围内,出售者面临最高5万欧元的罚款。如果地产商制订的房价超过50%则为“房价暴利”,这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可以判处三年徒刑。据记者说,这些“杀手锏”也并非为“海外炒房团”量身订做,对德国国内的炒房者同样适用。

       我们搞市场经济,一个最大的误解,就是以为一切价格都由市场来决定。现在,有一种论调:“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言外之意,政府只负责给买不起房的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商品房就由开发商自由定价,任其虚高,听其暴利,与政府无关。事实上,衣食住行和教育、医疗,这些关系到民生的基本保障,不能完全交给市场。一旦市场失灵或走火入魔,到头来还是政府的责任。由油价、股价、房价、粮价暴涨引发的通货膨胀,现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今年的心头大患。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计划经济搞不好会惹出乱子,市场经济搞不好也同样会惹出乱子来。

发表于201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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