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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建设部:我国住宅最高用50年

发表于2009-07-27
7月23日,国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陈重表示,我国住宅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住宅房屋质量仍与群众要求有差距。
他还表示,今年6月上海市发生的在建住宅楼房倒塌事故是“极端个别”现象,全国住宅工程质量正在不断提高。
住房质量痼疾仍存
陈重表示,目前全国城镇在施工地达到了35万个以上,在建的城镇房屋建筑面积为47.4亿平方米。其中,有26.2亿平方米是住宅。我国住宅工程的质量稳中有升。
他同时表示,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相比,住宅工程质量的总体水平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住宅工程质量事故仍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也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同时,住宅的许多质量通病还没有完全消除,住宅工程的质量投诉事件仍然较多。
发表于2009-07-27
今年6月27日上午,上海市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地产开发项目中,一幢在建的13层住宅楼房发生楼体倒塌事故。上海市政府经过调查后表示,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楼房南北两侧压力差导致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
陈重表示,建国以来还没有过这样的情况,倒楼事故是“极端个别性”案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吴慧娟表示,事故仍暴露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上的薄弱环节。
她称,与35万个工地,47亿平方米在建房屋的工程量相比,现在全国质量监督人员只有4万余人,监管任务巨大。
我国对住宅房屋的设计使用的年限要求一般是50年,分为保修期和使用期。根据建设部令第88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不惜成本,保证钢筋质量
针对上海倒楼事故,住建部于7月1日发出《关于开展全国在建住宅工程质量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对在建住宅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检查范围包括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等各类在建住宅工程。
陈重表示,在此次检查中发现质量隐患的,将会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涉及结构安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隐患消除前不得复工。同时,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将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发表于2009-07-27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检查内容不仅包括工程实体质量情况,还有施工单位、执业人员和责任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吴慧娟表示,近年来,针对建筑工程质量,住建部出台了《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以及一系列用于完善建筑技术标准体系的强制性条文。但起到的作用并不明显。
陈重引用媒体的话称,现有的建筑质量安全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可谓不多、不细、不全,但落实的效果并不理想。
通知还要求,7月30日前,各地要将检查情况上报住建部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同时,住建部将于今年7月至9月组织督查。
对此,陈重表示,住建部不久将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在建住宅工程质量全面检查。检查组将大量抽调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及住建部的工作人员。
针对近期钢筋市场价格浮动,并对建筑企业的建安成本带来很大影响,陈重强调,钢筋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的质量,无论成本提高多少,钢筋必须符合要求,绝不能偷工减料,绝不能假冒伪劣。(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住房城乡建设部:采取三方面措施稳定房地产市场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15日表示,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下一步工作重点是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各项调控政策,着力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稳定房地产投资,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具体措施有三个方面,一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完成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任务,重点督查年度计划执行、建设用地落实、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
二是继续稳定房地产投资。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议商业银行根据信贷原则和监管要求,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和新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是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加强对各地的分类指导。重点加强对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等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新情况和新问题的分析和指导,督促其加强供需双向调节,增加土地供应、引导开发企业加快投资建设,严格执行个人购房贷款政策,合理调节住房需求,着力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今年上半年,随着我国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以廉租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大,市场消费信心逐步增强,商品住房成交量稳步回升,投资增速下滑的趋势有所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进一步减缓,住房价格稳中回升。
发表于2009-07-28

50年后,就是老旧危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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