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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商品房成交量下跌,这意味着什么?

发表于2011-05-11

中国指数研究院9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上周(5月2日-8日)35座被监测的城市中,25座城市商品房成交量环比下跌,其中,13座城市成交量环比跌幅在30%以上,徐州、昆明、三亚、温州的跌幅逾50%。10座重点城市中,仅深圳和广州的成交量环比上涨,其余城市成交量均环比下跌,其中重庆跌幅最大,环比下跌达48.69%,其次是北京,环比跌幅达到35.13%,天津跌幅亦超过20%。

发表于2011-05-11
在价格方面,多数城市的商品房销售均价稳定,个别城市房价波动明显。其中,三亚成交均价环比上涨幅度最大,达138.31%,主要原因是住宅?中成交;而深圳和包头的商品房成交均价则明显下跌,上周环比跌幅分别达到39.18%和33.61%,昆明房价的跌幅亦超过20%。
发表于2011-05-11
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是“京15条”后,楼市陷入僵持,楼盘打折力度加大,可能导致成交价低于预售价
发表于2011-05-11
?是二手房开始卖的多了
发表于2011-05-11
我看对二手房的控制政策紧跟着也该要出来了
发表于2011-05-11
另一种可能就是开发商为了规避一房一价政策,在申请预售价时,有意以高于心理价申报,然后在销售过程中通过折扣、送装修、提升得房率、送物业费等促销手段二次调价,这样可以让自己在后期的销售过程中掌握一定的定价空间
发表于2011-05-11
下跌是下跌,又不是
发表于2011-05-11
我觉得吧,明码标价”并不能击中开发商的死穴。治末的“标价”不如治根的“标本”,即公布地产开发成本,并在此基础上加上合理的利润率,一次来定价,这?是治理房价的良药。
发表于2011-05-11
意味着要降价了么?》
发表于2011-05-11
那那种比如买80送20的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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