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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成都二手房过户费用

发表于2016-01-06
标签:个人所得税 首次购房 房产证 营业税 二手房过户费用 

房屋过户费用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

自2015年3月31日起,成都二手房过户税费,由原先的满5年免征营业税,调整为满2年免征营业税,具体标准如下:

一、契税:(一般由买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缴纳;

2、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5%缴纳;

3、以下情况按照3%缴纳

(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

(2)买方不是首次购房;

(3)车库 ;

(4)非普通住宅(商业用房)

二、营业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

2、房产证不满2年,按照5.65%缴纳营业税;

3、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房产证满2年的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65%

4、商铺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65%

三、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2、卖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1%缴纳

3、商铺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65%

四、其他费用相对较少:

交易费:6元/平方*房屋平方数 

工本费: 一个证件80元;二个证件90

评估费:评估总额的千分之五(银行贷款需要缴纳)

抵押工本费:80元(银行贷款需要缴纳)

购房证明:20元一份,一般需开3份

公证收费标准: 300元(如不能本人亲自办理,需要办理本业务收费)

成都安琪居可以代办过户具体可以咨询02886279900,西华门街天府中心903号,不仅代办过户,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提前结案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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