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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政认贷认全国,不含商住房!

发表于2017-03-19

认房认贷新政后京房字邀请了此政策的重要负责人为大家解读几个关键问题。  第一个问题:关于“房”的认定  1.新政中的住房,指的是住宅!不包括任何政府本身已经在打压的“商住”伪概念。无论是在认房产、还是  在认贷款记录时,只认住宅!  2.所谓“家庭名下房屋”,只看你准备交易新房时的当下节点。如果你曾经名下有3套房、5套房,但是已经  全都卖了,那么从“认房”的角度,属于名下无房。  3.所谓的“认房”,只认北京市市域范围内的住宅。请注意,如果您在延庆有一套房,在怀柔有一套房,也  是算“有房”,不是仅仅指城区。  第二个问题:关于“认贷” (这个很重要,仔细读!)  1.“认贷”指全国范围内!全国范围内!全国范围内!  2.“认贷”包括认记录!认记录!认记录!这也就是说,不管你之前有没有还完贷款,只要在人行系统中显  示有过住房贷款记录,都受影响,都会至少按照二套算。  3.“认贷”中不管有多少笔,都只认一次(敲黑板,看重点!)。比如昨天【京房字】后台有人留言,说自  己在外地有两次购房贷款记录,在北京还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这种怎么算?现在【京房字】拿到的最权  威口径显示,这些只算一次!也就是说“认贷”只分有和无,“有”就算二套,“无”就算首套,懂了吗?  4.公积金和商贷在系统中都能显示!至少到【京房字】发文时,现在政策是确定的二者互通互认,如果有新  的操作细节,我们会解读新的哈。  第三个问题:关于是否影响购房资格  1. 购房资格、税收政策按照原口径执行。  2.请注意,即使原来在外地有过贷款,也不影响自住房的申购,也不影响现在的棚改政策等等。  3.这也就是说,有可能您会按照首套申购成功自住房、按照首套缴税,但是要按照二套房贷款。请关注一下  这种情况。  第四个问题:关于其他各项情况  1.正式生效时间是以发布次日开始计算,也就是今天(3月18日)。  2.生效节点,是以网签为准。没有网签的,就算签了合同,也只能执行新政。如果之前已经网签,应该可以  还按老方案执行。但是如果您办理贷款的银行有特殊要求,则按照这家银行的要求来。

发表于2017-03-19
政策出来了 该注意的都要注意哦这款软件 如果你想买房可以多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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