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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成都CPI位于副省级城市中下游水平

发表于2017-03-07

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李洋)3月6日,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发布数据称,受部分农产品价格走高、旅游讲解费调整、房产市场升温等因素叠加影响,去年成都市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2%,涨幅较上年扩大1.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位于全国36个大中城市、19个副省级城市中下游水平。

  去年,成都市CPI同比指数与全国、全省走势基本一致,呈现前高、中低、后扬的态势。年初低开,1月份成都市CPI同比上涨1.5%、全省上涨1.4%、全国上涨1.8%;2-3月份,受春节消费需求加大和寒潮天气的影响,涨幅逐渐扩大;4月份开始,涨幅回落;8月份达到全年最低点,同比上涨1.2%、全省上涨0.9%、全国上涨1.3%;9月份后,受学费、旅游讲解费、鲜菜等因素的影响,成都市CPI涨幅开始高于全国、全省。

  去年,成都市CPI累计涨幅与36个大中城市平均水平持平,均为2.2%。在36个大中城市中,按CPI累计涨幅从高到低排位,成都市物价升幅排14位,位次比上年同期前移16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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