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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生命人寿提示广大客户:请每年及时为保单做好保单体检

发表于2015-01-02

王先生是生命人寿的老客户,2010年购买了一份生命人寿个人长期寿险产品,需要连续缴费10年。今年5月又到了王先生第四次缴费的时间,由于结婚生子的原因,王先生把保险缴费的事情忘到了脑后,缴费日过了很久也没有想起来。由于王先生搬了新家,当时留的家庭电话和住址都发生改变,手机号码也早已更换过,导致生命人寿公司发送的缴费提醒短信没有收到。


像王先生这样,由于自身疏忽,同时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又发生改变,导致无法及时接到生命人寿公司发送的缴费提醒,进而使生命人寿保单失效,为自己带来重大损失的情况不在少数。


为了尽可能的减少生命人寿客户损失,从即日起至20141231日,生命人寿将持续举办免息复效生命人寿客户回馈活动,对持有符合“失效期未满两年的个人长期寿险及长期附加险”的生命人寿保单客户可享受免息复效的优惠政策,无需缴纳利息即可轻轻松松重新拥有保险保障,避免了因为保单失效而带来的各种风险与损失。


据了解,生命人寿保单生效后,投保人未按规定及时缴纳分期保费且超过了宽限期(60),导致保单效力暂时停止。在停效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生命人寿保险公司不负责任。


在此,生命人寿温馨提示广大客户:为确保您的保单联系方式正确,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将缴费通知告知于您,请每年及时为生命人寿保单做好保单体检,确认好缴费日期,让生命人寿保单能够长期有效地为您的生活提供有力支持。同时为了让您的生命人寿保单及早恢复效力,您也可以拨打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35,或与您的保单服务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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