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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四川买房人,你悲催了吧!

发表于2012-08-05

这是你的首套房,你买的是90平以下,本来应该享受1%的契税优惠,却被逼要交3%;你买的是144平以下,本来应该享受1.5%,却也被逼要交3%,四川买房人,你悲催了吧! 

国家财税(2010)94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四川省川地税发(2005)104号文件规定: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地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进行一次测算,为确定普通住房标准提供依据。具体测算方法,依据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或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系统生成数据结合城市土地级别划分,按前半年度内同级别土地上住房转让的平均价格,经加权平均后形成各级别土地上住房综合平均交易价格。凡在2005年6月1日后购买的住房,以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凭证上记载的时间确定。(这两条法规百度一搜就能找的到)

文件白纸黑字的写的清清楚楚,要保护你的权益,规定了契税标准,更要求地方每半年更新一次地方住宅均价,契税时间点以办理房产证时间为依据。而地方性法规和条例制定的最基本原则是“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即小法服从大法。但当你拿这些法规维权的时候,肯定有某官员站出来说,抱歉撒,你的房子不是普通住房!你肯定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买的咋不是普通住房呢!对!没错!抱歉的告诉你,你买的就是“豪宅”。我瞬间石化了,合同上明明写着是普通住房,你却告诉我原来草根的我居然买的是“豪宅”。其实说你“豪宅”原因很简单,官家解释:因为你房屋单价高出了普通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的标准。

看到这里你不要气馁,我们来看看大多数拿出这种说法向你解释的有关部门软肋在哪里,那就是他们的房屋均价并没有动态更新。以成都市新都区为例,它三年不更新住宅均价,用08年的超低房价强行把09、10、11年的买房人全部划到了优惠范围之外。如此算来,每个业主至少多交七八千,更有甚者是上万元,好大的一笔财政收入,真是十足的坑爹政策!领导临了还不忘调侃你,说你们哪里懂政策,三年不更新住房均价符合国家标准,不公布房价是为了避免恐慌。

有关部门,或许草根不比你们位高权重,但草根也有智商,草根也有眼睛,草根识字也读的懂政策,草根有底线,草根更有尊严。 

不更新房价是全国很多地方(武汉,广东,成都市等)都出现过或者正在发生的问题,无疑这种不更新房价,契税一刀切得操作可以帮助地方财政获得一笔极大的财政税收,但它却是以损害千千万万如我们一样的草根购房者的权益来完成的。

四川买房人只是一个缩影,不言而喻的,买房人或许在买房之初就已经开始了悲催的命运,但有关部门你还能让我们更悲催吗?

发表于2012-08-05

如果有人告诉你会多退少补,那你最好去地税去查查你的房子是属于“普通住房”还是“非普通住房”,只要高于均价的1.4倍,都是“非普通住房”,我咨询过地税,这种情况它们不会给你退的。

谁知道多退少补是不是“缓兵之计”,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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