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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销售型商业地产的必备条件

发表于2013-02-04

商业地产遍地开花,金融体系却严重滞后。

总体来讲,国内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相应法律法规尚待建立,使得我国的房地产信托产品与REITs存在显著差异,运营模式较单一,规模较小,利率缺少弹性,呈现期限较短,流动性较差的问题,难以对商业地产形成必要的支撑。

发表于2013-02-04

在这一背景下,“以住养商”和销售部分或全部商业物业,从而实现资金自平衡成为国内开发主流。虽然与商业地产的本质 “先商业、后运营,再地产”相违背,但客观存在的市场环境和融资渠道作用下,部分销售,甚至期望全部销售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发表于2013-02-04

在这一背景下,“以住养商”和销售部分或全部商业物业,从而实现资金自平衡成为国内开发主流。虽然与商业地产的本质 “先商业、后运营,再地产”相违背,但客观存在的市场环境和融资渠道作用下,部分销售,甚至期望全部销售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发表于2013-02-04

“住宅+商业”、“街区+购物”、“塔楼+裙楼”、“地下+地上”等几种模式的,卖掉其中一部分,实现资金自平衡后,就可以变资金被动为主动。

发表于2013-02-04

倘若一心期望项目全部销售,甚至是集中商业本体也划散销售,就必须具备几大条件:

发表于2013-02-04

第一,定位为“女人街”。经营范围包括服装、包袋、饰品、皮具、鞋帽、化妆品、手机电器、美容美甲、地方小吃等。顾客定位以年轻女屌丝为主要消费群体。此种铺面可以把铺面充分划小,30-60平米的主力铺面,30—100万的总价区间,单动线估计够呛,次动线甚至多动线无可避免,但可充分降低门槛,从而实现在快售和回流现金。在后期经营阶段,业态的功能分区只要保证不乱的大原则,完全不用像大百货那样明确的功能分区,业态混搭、强调淘宝的乐趣。

发表于2013-02-04

第二,特定业态,如数码。数码3C除体验店之外,其实体店并不是很大,具备划分小铺销售的可能,不过须在合同里对后期业态有明确限制。同样可以划成小铺面,甚至15—30平米,从而实现高单价,低总价,快速实现去化,不过“蚂蚁铺”是跑不了的。

发表于2013-02-04

第三,低端、大众化消费。定位中的商场,基本上与划小销售格格不入,除非是定位大众化、低端屌丝消费群体,或者再带一些批发性质,方才具备销售的条件。从后期经营造活讲,区域城市的批发零售市场,低端消费货品,往往是下几级县级的流行新趋势。中低都来源于比较,只是对象不同罢了。

发表于2013-02-04

第四,地段,地段,还是地段。地段,产品和业态做到及格分,甚至不是大的硬伤,都还是可以成功盈利。但次级商圈,即便产品一流、商管一流、仍然面临招商困难,和培育期较长,销售受阻的难题。尤其是商气较弱的新城区,一旦地段不佳,即便有回天之力,也是徒劳无功。殊不知隔街死的例子都比比皆是,更何况以一己之力带一个商圈。而者,即便不是商家自用,也有对商圈发展的基本常识,编概念卖故事,最后可能是与虎谋皮。

发表于2013-02-04

抛开地段、特定业态、定位、产品等项目销售的前提条件,请预期全部销售的朋友进行详细的税收策划,看看商业物业的税的计算方法。避免一心想着高溢价,赚取高额利润,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活脱脱成了政府的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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