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选举办法

发表于2016-05-03
标签:物业管理区域 物业管理条例 业主大会 业主代表 业主委员会 

各位亲爱的邻居,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4条,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27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规定,结合华宇楠苑住宅户数的实际情况,华宇楠苑首次业主大会将以业主代表参加的形式召开,为了首次业主大会的顺利举行,我们筹备组现在开始征集业主代表的选举办法并于近期在每个单元的电梯间公示,欢迎热心楠苑小区管理,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所代表区域业主意愿和问题的邻居报名参加业主代表的推荐,自荐中来,此次业主代表将在每个单元推选两名出来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