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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赠与同加亲属名有何差别?

发表于2014-08-05
标签:税率 赠与 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所得税 房产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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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市民:我买的第二套房不足五年,现在想赠与父亲,需要交哪些税?税率是百分之几?如果不是赠与,而是在房产证上加上父亲的名字,父亲占产权的二分之一,又需要交哪些税?税率是百分之几?

A:区地税局:按照赠与方式: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个人向父亲无偿赠与不动产暂免征收营业税。并且,个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给父母,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赠与方需按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受赠方需按3%缴纳契税,按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按照买卖方式:该房产为非唯一住房,且购买不足5年,转让方需按5%的税率全额征收营业税,按营业税额7%3%2%分别计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计税价格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20%的适用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受让方需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

若该房产属于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若该房产属于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二套房认定

认房不认贷

Q:市民:我从新闻中了解到,国有几大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已改为认房不认贷,请问中行是这样执行的吗?如果是的话还清第一次购房贷款,家庭名下无房后是否可按一套房首付、利率标准贷款购房?

A:中行佛山分行:按住建部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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