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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愿意和政府一起买房么?成都试点“共有产权”住房模式

发表于2014-06-13

 LZ今晨刚看了黄军大战格子衫的揭幕战,现在还意犹未尽,今夜继续守候西荷之战吧。趁中午休憩之时,偶然看到一则新闻,来和大家分享下吧:

    今年4月初,国家住建部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确定成都、北京、上海、深圳、淮安、黄石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的六大试点城市。

    四川新闻网 成都6月12日讯,四川另外4个二级城市将与成都一起试点“共有产权”住房模式,目前初步方案大致成形。

    啥子意思呢?共有产权住房(自住型商品房),指由政府组织建设,限定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面向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保障性住房。其产权由政府和购买人共同拥有,产权比例根据双方出资比例确定分割。意思是现在个人可以合伙政府一起买房了,政府合伙人么?

    那产权呢,那即由政府和购买人共同拥有,产权比例根据双方出资比例确定分割。那么满一定年限后上市交易的时候也是按这个比例进行获利吧,当然政府拥有优先回购权。这么来看,还是住房保障系统的一个变种吧,降低自住型商品房购买成本,看来又有很多人加入购房大军了。


    你愿意和政府合伙么? 元芳,你怎么看?


   


发表于2014-06-13

我不愿意 虽然压力小了 但是权利也少了

发表于2014-06-13

沙发?

发表于2014-06-13
引用:ley框框在2014-06-13 14:15:22写道:
2楼

我不愿意 虽然压力小了 但是权利也少了

 居然是板凳

发表于2014-06-13
引用:ley框框在2014-06-13 14:15:22写道:
2楼

我不愿意 虽然压力小了 但是权利也少了

引用:hejie977在2014-06-13 14:16:25写道:
4楼

 居然是板凳

 小何 傻傻分不清楚了哦

发表于2014-06-13
引用:ley框框在2014-06-13 14:15:22写道:
2楼

我不愿意 虽然压力小了 但是权利也少了

引用:hejie977在2014-06-13 14:16:25写道:
4楼

 居然是板凳

引用:ley框框在2014-06-13 14:17:45写道:
5楼

 小何 傻傻分不清楚了哦

 差3秒钟 

发表于2014-06-13

不愿意! 打死也不愿意! 

发表于2014-06-13

我很愿意,但那条件为啥要整得那样局限,为什么一定要府组织建造的?为什么一定要小户型?如果要是中德的房也能跟政府共有,而且可以达到100多平,那我是相当的乐意哈。反正我们不是为赚钱,是为了有住的。

发表于2014-06-13
引用:九襄老兵在2014-06-13 16:29:04写道:
8楼

我很愿意,但那条件为啥要整得那样局限,为什么一定要府组织建造的?为什么一定要小户型?如果要是中德的房也能跟政府共有,而且可以达到100多平,那我是相当的乐意哈。反正我们不是为赚钱,是为了有住的。

 这个有经济收入的规定 要是你经济收入提升了  还要给政府钱的

发表于2014-06-18

肯定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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