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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专家称二元土地交易农民被悬空 新土改应同地同权

发表于2013-10-28

长江商报消息 在新近披露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提出的383改革方案中,土地制度改革是重点突破的领域,在推动要素价格市场化的改革中,土地改革是关键性一环。如国研中心的报告中所指出的,现行的土地制度存在着权利二元、价格扭曲、增值收益分配不公等弊端。土地改革的核心还是要形成一个同地同权的交易体系,实现土地价格的市场化。

发表于2013-10-28

中国的土地产权可以分为两种:一是集体所有制,二是国有制,城镇的国有土地可以进入市场进行流转,也可以抵押,而集体土地只有通过国家征收转身成为国有土地才能进入土地交易市场。产权明晰是交易的前提,土地交易市场的形成首先需要确权,赋予农民以土地的处置权、抵押权和转让权,换言之,农民应该成为土地交易的主要参与者。目前二元土地市场的交易中,农民几乎处于“悬空”的状态,因此,每年因征地而引起的纠纷不少。

发表于2013-10-28

随着中国城镇化的推进,土地越来越成为一种稀缺性资源,如何实现土地价格的市场化是破解当前改革难题的关键突破口。改革开放之后的农地承包制度不仅激活了农业的活力,而且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土地变成了农民的生存保障。工业化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时候,工资远远低于农民工的生存工资水平,土地就变成了一种额外的补偿。应该说,在中国劳动力市场化的过程中,土地提供了底线保障。随着中国人口红利的终结,劳动力供给进入一个拐点,工资水平大幅度提高,如何使土地收益更好地分配,为进城农民提供“第一桶金”,就显得尤为重要。

发表于2013-10-28

集体土地的分配是按照平均主义的逻辑进行的,而且要根据人口的增减进行调整,在这种制度下,产权的承诺难有保障。随着土地承包年限的延长,平均主义的逻辑受到越来越多的掣肘,土地承包者要求在经营权、用益权、处置权、转让权方面有更大的权利。任何国家土地制度的演化都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产权的边界将会慢慢浮出水面。

发表于2013-10-28

目前现行土地交易体系是二元的,集体土地还是按照平均主义的逻辑分配,无法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只有政府征收之后才可以“华丽转身”,进入招挂拍市场。双轨制的土地制度之下,农民的权利被“涂鸦”了。如周其仁教授发出的疑问:农民种的白菜可以拿到城里去卖,为什么土地和房子不可以呢?长期以来主流

发表于2013-10-28

认为土地自由交易会造成失地农民,进而引起社会动荡。而问题的实质在于,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如果政府无法建立一套普惠式的社会保障体系,土地集中之后就会产生流民。而市场经济体系中,劳动力市场会接纳农民,更多的农民会脱离土地而进入城市之中,土地收益可以提供进城的生活成本。另外,社保体系的建立,将为国民生活提供基本保障。

发表于2013-10-28

市场秩序内涵的平等性,同地同权同价是未来发展的潮流,如果担心农民不明就里而将土地贱卖的话,政府可以提供更多的土地交易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给农民带来的损失。政府可以在土地交易和增值环节进行征税,让农民成为土地交易的主体。(

发表于2013-10-28

发表于2013-10-28

发表于20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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