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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东都汇教你如何识别返租销售?

发表于2013-08-08

模式1 售后返租

开发商将商品房出售给购房者的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协议,并以承租期间的租金冲抵房款或偿付一定租金回报的行为。譬如,大港建材城2期,目前执行的返租政策是:前三年每年8%合计24%的收益一次性冲抵房款。以100万元的商铺为例,购房者实际支出76万元。

模式2 售后回购

销售方同意在一定时间内重新买回所销商品的交易行为。其中,回购价格一般要高于原销售价格。譬如,双楠大道的成都美国城公开宣称:“6年160%无条件回购,保障投资零风险。”

政策法规

1996年12月30日工商局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定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2001年,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今年1月5日,最高法对存在虚假宣传内容的“售后包租”现象做出专门规定:“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将按刑法第176条有关规定处罚,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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