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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律与媒体的矛盾关系解读

发表于2015-06-02

法律与媒体的关系存在于传媒业发展的方方面面,法律的约束与媒体的无底线报导一直是社会热议的焦点话题。特别是新媒体发展以来,一方面给我们带来了便捷与社会事件的透明化,另一方面也给我们带来了掌控上的新难题。法律与媒体的矛盾体现在哪些方面,该如何解决,一起来了解一下。

法律与媒体

法律与媒体问题表现:

当我们看到新媒体发展给我们带来新生活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新媒体法律制度建设滞后给新媒体发展带来一定的制约,从新媒体发展中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看,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人身权侵权纠纷。由于在新媒体信息发布中,缺乏较好的监督审查,使得“言论自由”被无限扩大,信息传播失实情况严重,对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以及隐私权等人身权的侵犯案件数不胜数。2008年,女歌手张可可告天涯社区名誉侵权案,被称为“中国明星状告网络名誉侵权第一案”最终被驳回上诉。但给我们带来一些困惑,网站作为经营管理者,对于网民发表的个人评论到底应尽怎样的审查义务。

(二)知识产权纠纷。新媒体在让人更便利获得信息的同时,也为他人抄袭、剽窃提供了便利,产生了许多知识产权纠纷,其中以著作权纠纷最为多见。这会直接影响原创者对创作的积极性,产生对创新文化产业的致命打击。2010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的国内首起博客文章著作权纠纷案,其影响不尽在于对案件的公正审结,最终法院判处被告著名跳水教练于芬在未经原告李强允许,使用其博文的行为构成侵权,并作出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800元。通过这起案件给保护网络文学创作的社会效果远大于所办理的个案的法律效果。

(三)商业交易纠纷。

我国网上购物在近年来一直走势强劲。2009年全年共有1.3亿网购消费者在网上消费达2670亿余元的商品。在这些消费中,网络消费者的投诉涉及各个行业,并以服装鞋帽、通讯产品、化妆品、食品等为最多。主要反映的问题集中在因异地交易和无店铺交易,消费者无法真实了解商品的具体情况,对广告所做的宣传无法比较鉴别,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

法律与媒体问题解决方案:

(一)要强化媒介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尽量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二)媒介组织应当设立专门的法律顾问,使其参与媒介组织的日常运作和重大决策。

(三)媒介组织出现法律纠纷时,不要消极地回避。

(四)把握新媒体变化树立主流媒体地位。在新的媒体生态环境下掌握舆论主动权,做好新闻宣传和媒体监督工作,在宣传主流舆论上树立主流媒体的地位,起到主导社会舆论的作用。在受众思想越来越活跃,价值取向越来越多元化的情况下,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五)完善新媒体机制规范政治参与行为.首先建立网络道德规范体系规范网民言行。其次完善网络舆论管理规则,发挥市场作用,政府为行业自律创造条件,构造一个良好戏的网络舆论环境。

(六)在网络舆论自由下保持司法的独立性司法独立要求司法独立于新闻舆论,司法工作者在一定程序结构下将实体法规范适用于具体的案件,依法律条文做出判断,需要排除其它任何形式的干涉,包括舆论的不适当的介入,“坚持中立、不偏不倚的对待双方当事人。”在强调网络新媒体环境下保持司法独立性有其相当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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