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揭开买房价格陷阱:“最后20套”永远卖不完

发表于2013-10-22

关键信息公示不全
案例:刘先生是有车一族,想买个车位比较多的楼盘。可他看了10家楼盘,发现只有两家公示了车位配比率。

发表于2013-10-22

分析:“商品房一套一标”政策要求不仅要公示每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销售总价,还要公示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水电气供暖等基础设施内容。

发表于2013-10-22

抬高房价再来打折
案例:李先生在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给儿子买了一套商品房,认购书上和营销中心价格公示牌显示总价为73.2万元,李先生享受“开盘九七折、按时签约九八折”等优惠后,实际成交价格为670173元。但该套商品房的申报备案价格为672175元,李先生实际上仅享受了2000多元优惠。

发表于2013-10-22

分析:《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九条规定,房地产商卖房时要严格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如果商家的报价远高于其在物价、房产部门申报的备案价,再假称给消费者优惠,在虚高报价上打折,使实际成交价等于或略低于备案价,属于虚假优惠折价的价格欺诈行为。

发表于2013-10-22

标价牌跟你躲猫猫
案例:王女士最近到处看房,她发现有的楼盘没有制作标价牌,每个销售人员手上有一份价格表,需要她一套房一套房的来询问;有的楼盘虽然制作了标价牌,但是放在了非常不起眼的位置,消费者很难注意到。

发表于2013-10-22

分析:《规定》第六、七条要求,房企一定要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并且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

发表于2013-10-22

优惠折扣看人来给
案例:唐女士与程女士是亲戚,她们一起在某楼盘各自订购了一套商品房。唐女士在一次闲聊中发现,程女士享受到的一些购房优惠她却没享受到,没人告诉她还有“按时签约送小家电、凭楼盘广告单再减3000元”等优惠。

发表于2013-10-22

分析:《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条规定,房地产商卖房时,须明确标示商品房的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如果商家将优惠“捂着”、“盖着”,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发表于2013-10-22

交房才知还有费用
案例:魏先生刚买了一套两居室。当初开发商在广告单上承诺“两房免费变三房”,可交房后,开发商突然提出需要另交材料费。

发表于2013-10-22

分析:《规定》第七条要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房地产商对消费者做出的承诺,无论是登在广告上、写进合同里的,还是口头约定,都应不折不扣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