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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成都住房公积金新规11月起执行,高赠送要重出江湖了!?

发表于2013-09-25

小伙伴们,原定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的公积金新政调整到11月1号起才实行了!

这一次公积金的具体改变有以下几点:简单地给大家解说一下哈:

一.贷款额度最高仍为40万,但公积金卡里的余额需要2万元,才能贷款40万

新政执行以后,公积金贷款可申请额度计算 = 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20(倍)。

楼主是这样理解的:就是你贷款的额度=公积金卡余额×20,比如说苦逼的楼主,公积金一年就是2000多。新政之后,我只有先买10年的公积金,然后才能贷款40万。


发表于2013-09-25

二.首付取消首付二成调整 首套房升到三成

上周公布的新政提到了,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而此前为30年。昨日公布的细则又提到,取消首付二成的政策,首套房首付比例统一为三成。

这个不用理解了哈,大家都懂得。贷款年限缩短了,首付比例提高了。

三.惩罚连续停缴6月违规 将被罚息或停贷

如果借款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连续6个月以上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成都公积金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借款人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合同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加收50%;有权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楼主这样理解:也就是说,假如你的公积金停了6个月没有交,那你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就要上浮50%!现在是4.5%,到时候就是6.75%,都快赶上商贷的利率咯!!伤不起哟小伙伴们,大家注意到,千万按时把公积金交起哈!


发表于2013-09-25

四.支持二套房贷款刚需 须在144平方米内

新政执行以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及未成年子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楼主这样理解:也就是说,你想要买二套房,你的一套房面积必须在144㎡以下,你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这个问题楼主想多说一下,在这样的情况下,会不会高赠送就要重出江湖了呢?

原因有以下几点:

1.公积金贷款:因为目前的情况公积金贷款利率4.5%,商业贷款利率6.65%,贷款40万的话,公积金一年可以节省1万块钱的利息,还是相当有优惠的。

2.

但是新政明确规定了,要首套房建面144㎡,二套房才享受这个公积金贷款的优惠。那开发商会不会把房子的面积修小一点,但是做很多的赠送喃?比如说建面修138㎡,实得很可能会有180㎡,新政会不会这样子催生高赠送呢?大家怎么看?


发表于2013-09-25

我表示对停交6个月就50%比较不满


发表于2013-09-25

这是在向大重庆的节奏吗?

发表于2013-09-25

每次公积金出新政都搞得我好紧张

发表于2013-09-25

 楼主说得有理,开发商和购房者应该都会想办法去避免这个144的问题,但是对于赠送没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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