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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

发表于2013-06-28

    26日,国家发改委透露,今后,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鉴于其目前数量庞大,只能逐步实现,可先解决举家迁徙或长期在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和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

    未来将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用综合交通网络和信息化网络把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连接起来。把有条件的东部地区中心镇、中西部地区县城和重要边境口岸逐步发展成为中小城市。同时有效防治“城市病”,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

 

发表于2013-06-28

好消息啊

发表于2013-06-28

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措施

发表于2013-07-02
引用:孤月夜影 在2013-06-28 10:49:15写道:原帖
好消息啊
 

  是啊

发表于2013-07-05

好事情啊

发表于2013-07-09

期待

发表于2013-07-09
凉凉望舒,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限制”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7-12

好事情哦

发表于2013-07-16

期待

发表于2013-07-23

现在都不信这些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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