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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四川单独二胎政策来了

发表于2014-04-02

一、可申请生育二孩的单独家庭:

1、即“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的情形,这是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主要人群。值得一提的是,父母即使有合法收养子女,也不影响该唯一亲生子女享受“单独两孩”政策。

2、为“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情形。这类单独家庭的界定,以死亡的兄弟姐妹是否有生育行为为标准。

3、为“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情形。被养父母合法收养的子女,即使养父母有亲生子女,也可享受“单独两孩”政策。在福利机构长大的孩子,也可享受“单独两孩”政策。

二、四川可以申请生育二孩的情况:

1、病残儿。即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2、独生子女。即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3、残疾军人。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4、因公致残。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5、生育能力。即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6、独生女户。即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

7、高寒山区。即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8、婚后不育。即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发表于2014-04-02

算了,生一个养起来都是困难,哪有钱生二胎啊

发表于2014-04-02

诶。。。二胎不是想有就能有

发表于2014-04-02

好老火哦。。

发表于2014-04-02

买不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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