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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个合同五万元,是开发商横行霸道还是闺蜜无理取闹?

发表于2015-11-24

这件事说来也是有段时间了,但是闺蜜一直在我耳边提这个事情,觉得烦,想来听一下大家的看法,顺便也给想要买房的同志们提个醒。

话说今年国庆的时候我闺蜜被路边上那种卖房子的大娘拉去买房子了,一进售楼部她就被销售各种推荐,头脑一发热就现场以儿子的名义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并交纳定金5万元(有钱就是任性!),过了两天她头脑清醒了又觉得自己不想要这套房子了,当时在售楼部现场的时候那个兽兽和他说的是房屋只剩最后两套,而且国庆之后房价要涨,但是国庆之后房价并没有什么变化,闺蜜就觉得自己被坑了,觉得购买房屋是被开发商误导的,而且她买房没有得到自己幺儿的授权,开发商也没有查证她和自己幺儿的关系就放任她以自己幺儿的名义签订认购协议书,这不科学撒。

于是,闺蜜就拉上我们一帮子人跑去开发商售楼大厅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定金,呵呵,人家开发商根本就不鸟我们的好嘛,一个星期之后开发商发短信给闺蜜,让她付首付,不然5万元的定金就没得了,真是我勒个去啊!交了钱就变孙子,开发商各种态度不好,闺蜜又是衣食无忧没受过气的人,一怒之下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开发商的代表辩称,认购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合法有效。根据认购协议书的约定,闺蜜必须在规定日期之前支付首期房款,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约定支付房款,逾期则视为闺蜜自动放弃该物业,闺蜜已支付的定金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已经完全履行告知义务,闺蜜不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不利后果。认购协议书已经实际履行完毕,不存在解除的问题。

开发商振振有词,说的一套一套的,败诉之后闺蜜就很想不通,觉得开发商制定的这些东西完全就是霸王条款,自己还白白搭了5万块钱进去,你们觉得呢?是她在无理取闹还是开发商这些条条款款的自身就公共平?

发表于2015-11-24

兽兽随便一说你闺蜜就把房子给买了,跟个上菜市场买菜似得

发表于2015-11-24

开发商背后有律师团队帮他们把关,怎是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能斗得过的

发表于2015-11-24

买房买的太草率

发表于2015-11-24

让他来买我们468啊,肯定不会后悔的哈哈哈

发表于2015-11-24

既然签订了合同又反悔 肯定是你闺蜜的过错撒

发表于2015-11-24

交钱要谨慎 开发商只认钱不认人的

发表于2015-11-24

这种情况不用想也是开发商占理撒

发表于2015-11-24

你闺蜜无理取闹 五万元买的教训也太惨痛了

发表于2015-11-24
美过ab,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一个合同五万元,是开发商横行霸道还是闺蜜无理取闹?”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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