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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成都以房养老试点 仅三成网友表示“可接受”

发表于2014-03-24

上周五,以《以房养老保险方案初现 四地拟试点两年》为题,报道了中国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拟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以房养老保险试点的消息。这意味着,在经过若干年的讨论之后,市场传闻已久的“以房养老”终于亮相。

一方面是中国传统的“养儿防老”和不动产传承的观念,另一方面则是不得不面临的老龄化社会给政府和国家养老金使用带来压力的现实,四地试点的消息再次引发民众对“以房养老”话题的激烈讨论。

 

以房养老是什么?

房产作抵押 保险公司发养老金

早在去年9月,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时隔半年,此项试点最终落地。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表示,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投保人群应为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根据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所抵押房屋增值的处理方式不同,试点产品将分为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和非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其中,参与型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通过定期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房屋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而非参与型产品,则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的继承人。

 

发表于2014-03-24

网友怎么看?

近7成网友认为不适合当前现状

缓解独生子女一代压力、将不动产变身可支配财产,增加老人积蓄……“以房养老”看上去很美,听上去诱人,但推行起来却任重道远。

在参与人数众多的微博话题讨论组里,有超过4000名网友参与了“以房养老”的接受度调查,其中有超过67.9%的网民对“以房养老”的态度为“无法接受”。他们认为,一方面是“以房养老”不太适用于当前的现状,如无法评估未来的房价;另一方面,在中国人传统观念里,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产抵押出去,无法留给子女,这样的现实难以接受。此外,也有不少人担心,如果房子抵押出去后遇上拆迁或者自然灾害,房子没有了怎么办?目前房屋产权只有70年,万一自己活得长,房子超过了70年,该怎么处理?

仅有不到3成网友表示“可以接受”。在愿意接受“以房养老”的网友中,绝大多数的观点是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实施多年且效果明显,还有一部分赞同者表示,“以房养老”可以让独生子女从给双方父母养老的经济和精神压力中解放出来。

发表于2014-03-24

伤不起哦

发表于2014-03-24

说实话是我我也不能接受

发表于2014-03-24
千夫所指里,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成都以房养老试点 仅三成网友表示“可接受””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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