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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租户的物管费要比业主高 物业费到底该不该涨

发表于2012-07-13

近日,一网友在四川在线天府社区发帖求助,成都某小区物管针对租户提高租金,物管费从0.8元提到3元。该帖子短时间内就吸引了上千浏览量,一个小区,两个物管费标准,这种是否合理?更是收到全国知名维权律师、业内专家等近百条跟帖、评论,引发了网友的一场“口水战”。

发表于2012-07-13

6月29日,网名为“骑三轮泡MM”的网友在天府论坛发帖,帖子中贴出一张关于物业费上涨“通知”的图片,在通知中提到:“为维护小区安全秩序,规范出租户管理,根据临时业委会研究决定,2012年7月1日起,所有租房户物业费由目前每平米0.8元提高到3元。”

发表于2012-07-13
贴发出后,短时间内就吸引了上千浏览量,更是收到全国知名维权律师、业内专家等近百条转发评论。此事合不合法?引起了网友的不断争论。
发表于2012-07-13

一部分网友认为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同种房产类型(如住宅的物业费只能有一个标准、如商业的物业费只能有一个标准)不得有两种收费标准。”而且通知主体的临时业委会是否有权做出这样的决定,也受到了很多网友质疑。

发表于2012-07-13

也有网友认为是合理的,认为“是对公共资源的保护性开发,请冷静地思考一下物业费是公有资源,房子一旦出租就等于将公共资源也给出让了”。更有网友认为,应该针对办公型租户提高物管费是因该的,应为这部分租户占用了更多小区资源。

发表于2012-07-13

成都市房管局物管协会理论研究室主任苟强认为:“如果是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公司在运营的话,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缴纳,而该小区属单位用房,更多的按照后勤管理的模式,希望租客和业主尽量采取协商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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