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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存了24年的钱,利息说不给就不给,到底闹哪样?

发表于2013-10-10

 今天看到个新闻,一个老先生100块钱存了24年,但是银行赖账不给利息,上万块的利息就活生生的流产了。

 

1989年8月8日在中国农业银行南阳地区中心支行以“优化储蓄”方式存入100元整,存期24年,承诺到期给付本息11156元。现银行说此项业务违规,不予兑现。堂堂国有银行,公章是用来开玩笑的吗?

这100元钱,1989年在新野能买400斤白面,现在呢?就算给400元利息,能买多少面?

 

银行说是政策变了,但是政策变了储户不知道?

储户到底能拿走多少本息?大伙看过来

法院审理时觉得,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下发的关于保值储蓄业务方面的通知,属于政策性调整,既要保证国家金融政策稳定,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又要保护储户的利益。并在判决时认为,银行支付储户本息,根据公平原则,利息计算方法按1989年存款时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8年定期存款利率,计付至款付清之日止,存期内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付保值补贴。按照这样的计算方式,聂先生的叔叔能够得到的本息共计470元左右。保值为零的时候就不再保值,1996年之后的保值率就为零,而且中间时有时无。100元存24年变成470元左右,其中几十元就是保值补贴所得。

有法院庭长认为,储户可要求银行赔偿损失

听说全国都存在这种情况。该行的客户大多都接受了银行计算本息的标准,而且即使起诉到法院,也是这样的结果。存折上还有一行小字显示,“到期可得本息数,系按现行利率和保值补贴率计算的,到期支取时按支取时的利率和保值补贴率付本息”。农行为保护客户利益,都是按照最高利率计算的,并且全部按照8年存款期为一个节点,否则储户得到的本息会更少。

 

储户虽然不能要求银行按原协议履行,但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发表于2013-10-10

从来没想过依靠这点利息可以存活

发表于2013-10-10

晕,国家都开始赖账了,不是说好为人民服务吗

发表于2013-10-10

简直不敢相信,为什么在国内就是你们牛逼?

发表于2013-10-10

没救了,从来没有为百姓考虑过

发表于2013-10-10

心寒,看了半天只有这两个字可以吐出来

发表于2013-10-10

这个也太黑了吧!存钱就有合同关系,凭啥子合同单方就能解除呢?

到底是国大于法还是法大于国

发表于2013-10-10

仗势欺人!其他不想多说

发表于2013-10-10

这个至少也要通知别人下嘛

发表于2013-10-10

这个利息凭什么说不给就不给,有本事你再也不要出理财产品了,连这点都不能保障谁还来敢买你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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