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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楼盘命名新规:“国际”别乱喊 “山庄”要依山

发表于2013-10-22

《成都市建筑物名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对楼盘和建筑命名下严规


随着城市的发展,XX国际、XX世界、XX山庄等楼盘名称,看得人眼花缭乱。但以后 “国际”、“世界”都不能用来命名建筑物,“山庄”也需要名副其实。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近日,《成都市建筑物名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经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印发施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1年。

建筑物名 不得使用“国际”“世界”等词

《办法》中明确规定,建筑物名称备案范围即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楼层在7层(含)或高度在24米(含)以上。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住宅、商业、办公、酒店等功能的建筑物,均应办理建筑物名称备案手续。

《办法》中规定,建筑物一般不得使用冠有“中国”、“中华”、“国际”、“世界”等词。此外,建筑物备案名称也不得使用人名、外国地名等。另外,一般不得使用具有国家机关所在地、有特定含义标志性建筑物名称和特定政治色彩的词语。

中心城区区域内或其他区(市)县区域内建筑物名称不得重名、同音,不得在已有同类地名前增加或减少“大”、“新”、“成都”之类的词。

民政局区划地名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已备案的建筑物名称如违反以上规定既往不咎,未备案的或新建的建筑物命名需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名副其实 要叫“山庄”就得真有山

除了“国际”、“世界”外,“山庄”也是楼盘名称的“宠儿”。对此,《办法》中也提出了相关规定,为使建筑物名称名副其实,在“山庄”的释义中强调了“依山或坡地而建”。另外,增加了“庄、院、庭院”等通名,其绿地率要求参照上海等其他城市40%的标准;增加了派生的通名,如由“城”派生的“名城”、由“花园、园、苑”派生的“雅园、雅苑、家园、佳苑、名苑”等。此外,“大厦”、“商厦”的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万平方米改为2万平方米。“大楼”的高度由7层改为“7层或24米”。

《办法》还规范了建筑物名称备案的程序:建筑物在开工前,项目业主应按照公布的命名标准,依法办理建筑物名称备案手续。在中心城区内的建筑物到成都市民政局办理名称备案,在其他区(市)县的建筑物到当地民政局办理名称备案。地名主管部门自受理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办理建筑物名称备案时,《办法》还精简了建筑物名称备案必备材料,将所需材料精简为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一份、建设项目设计效果图一份、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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