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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户籍市民即日起限购二套房

发表于2010-10-01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谭建伟)深圳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昨晚,深圳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作出上述规定。

补充通知还规定,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必须执行通知规定。交易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这份向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发布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和投机炒作,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是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文件规定,在《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10〕36号)的基础上,作出的补充通知。

发表于20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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