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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芳草街社区网】11月起成都车位和楼盘同步销售 预售后不得涨价

发表于2013-10-18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获悉,从11月1日开始,凡是新建商品房项目首次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同时,开发企业应将车位销售一并纳入预售方案中,否则不予办理预售许可证。

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这里的同步销售,并非是购房者买房子的同时必须买车位,而是开发商在销售房子的同时,必须提供该楼盘相应车位的预售,购房者可以选择买或不买。这样的调整,是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避免开发商“捂车位”惜售,坐地起价。

开发商“捂车位”最高卖到70多万

有过购房经历的市民都知道,一般在购买商品房且交房之后,开发商才会将小区车位进行销售。这在全国都是一个普遍现象,但它带来的后果则是开发商“捂车位”惜售,让车位成为稀缺资源,在供需不平衡的情况下,推高车位价格。

记者在成都某高档楼盘了解到,该楼盘在交房四五年之后才开始销售车位,而车位价格也随行就市,有的车位高达70多万。此外,开发商不仅漫天要价,一些楼盘由于车位配比低,不能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开发商也乘机提升价格,还引发了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

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区停车位,属于楼盘的配套,应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

商品房销售现场须公示楼盘车位

从11月1日起,开发商想要在成都卖房子,就必须同时卖车位,而且这里的车位指的是用于出售的车位,不包括人防车位、公共停车位、机械式车位等特殊车位。

开发商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时,要将本次预售车位的明细,包括数量、面积、房号、申报价格等等情况纳入其中。此外,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应当公示小区车位的配比情况,并且与商品房一起进行同步销售,满足购房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发商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就应该完成对地下车库的面积测绘,划定车位线,并按所申请预售的土地上商品房占规划总面积的比例,选取本项目规划配置相应比例的车位一并纳入预售。

房管局把关定价预售后不得涨价

为了避免开发商惜售涨价,伤害购房者的利益,在此次调整中,上述负责人表示,小区车位一旦挂牌预售,日后的价格不能高于挂牌价格,但可以进行优惠让利,降低价格。

成都市民黎先生担心,如果开发商一开始就漫天要价,比如市价10万元的车位开出30万的价格,在两年后再降价到15万,也达到了“惜售涨价”的目的。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房管局相关执法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楼盘销售现场加大检查力度,如果未能公示预售车位的情况,或出现惜售涨价等情况,将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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