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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龙抓手”女子获无期 曾猛抓男子下体致其死亡

发表于2013-05-30

海口一女子邓某因停放电动车与他人发生争执,随后用手猛抓一名男子下体,最终致其阴囊剧烈疼痛引起神经源性休克死亡。昨日,海口中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邓某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邓某,女,1971年出生,农民;被告人邓某国,男,1977年出生,个体户。

2012年4月19日,被告人邓某与丈夫方某到海口九村小学接孩子时,将电动车停放在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上贤村李某家经营的店铺门前。因李某的姐姐认为方某的电动车影响生意,双方随后发生口角。店里的李某见状走出来帮忙,双方相互推搡并扭打在一起。

在推搡过程中,邓某持一张木凳乱打,打中了李某的前额。此时,被告人邓某的弟弟邓某国路过此地,见状后也冲上前持一张木凳及用拳头帮邓某殴打李某,双方再次扭打在一起。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邓某倒在地,双手紧紧抓住李某的睾丸不放达数分钟,直至李某疼痛休克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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