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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红牌楼社区】女子坐公交车遇“咸猪手” 作案男子被拘7日

发表于2013-10-28

10月25日,宜宾县公安局对在公交车上实施性骚扰的李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10月24日晚,23岁的汪女士从宜宾市翠屏区正气巷,乘坐1路公交车前往宜宾县。当公交车行至224附近时,汪女士发现邻座一 30多岁的男子,将一只手正从她的短裤里往上摸,连忙惊呼:“抓坏人,抓坏人……”听到呼声,车上不少乘客围了过去,将洪某当场抓获,并将其扭送到柏溪镇派出所。

在派出所,汪女士才知道最先冲上来抓住歹徒的那位乘客,原来是宜宾县检察院的检察官。目前,李某正在被拘留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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