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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婚房讲堂】小博士开讲 政策、资格、贷款时政类详细讲解!

发表于2014-06-20
标签:贷款 政策 婚房 婚后财产 房屋产权 

站长胖子在婚房圈开辟新栏目【谈婚论家】,收到不错效果,接连几天都有广为关注的帖子爆出,引得很多网友纷纷评论。

 

 

小博士我站在看热闹并且偶尔客串的角度,还是发现了许多不足之处,谈婚论家以网友真实经历为主,在略带官方政策类的消息相对较少。于是小博士挺身而出,拾漏补缺,果断为广大网友普及结婚购房类的各种政策知识,无论是楼市政策、购房资格、贷款流程、利率上浮,还是财产问题、公积金知识,小博士都将尽全力为你一一讲解。

 

【婚房讲堂】开讲啦!

 

 

上一周看到很多网友发帖,都因为财产方面的事情闹得很不愉快,自己也不是对婚前婚后财产的界定也不是很清楚,那么接下来小博士就为大家讲讲婚房的署名和婚前婚后财产如何区分!

 

 

婚房的出资形式和署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婚前的房产,一方全款支付,那么婚后也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

2、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贷款支付余款则房屋产权归该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了剩余的购房款,也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婚内所还贷款的一半主张权利。至于婚内房产增值部分的划分并无明文规定,判例中既有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平分的,也有认定为房屋产权一方个人财产的,从既往判例来看,以第二情况为主流。

3、如果是婚后购买房产,则首先,无论房产证上署谁的名字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平分、共同享有升值部分房屋价值,应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购买合同金额计算。其次,权益和债务部分。因为涉及贷款,所以,要首先把未还贷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现值120万未还贷款是60万,夫妻可以分割的价值就是60万(120万减去60万),则每人可得30万。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付给未得房一方30万,得房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4、一方父母赠与房产。赠与行为要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婚前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给一方,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以馈赠的方式过户给一方,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赠与时签署一个协议,指明此房只赠给其中一人,那么婚后的赠与也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的事情,虽然在结婚的时候谈起来确实有点伤感情,不过先说断后不乱,个人心里面还是应该对这个事情有所了解。

 

希望小博士上面说的对大家有一定的作用!接下来小博士也会从其他方面陆续为大家带来常识性政策等。

还有其他什么不懂的,各个方面、各种问题。欢迎大家使劲

@婚房小博士!

 

发表于2014-06-20

支持小博士哈 不过我想了解限购方面的问题 最近到处都在传限购松绑的事情

发表于2014-06-20

求小博士普及

发表于2014-06-20

确实对于买房子这方面的政策一类不是很了解啊 还要多学习

发表于2014-06-20

不然很多时候买房子都只有听销售顾问怎么说 我们就怎么听啊

发表于2014-06-20
引用:捡到五分钱在2014-06-20 17:26:10写道:
2楼

支持小博士哈 不过我想了解限购方面的问题 最近到处都在传限购松绑的事情

 http://cdbbs.fang.com/kft~-1/538164463_538164480.htm 限购令的先看着吧

发表于2014-06-20
引用:捡到五分钱在2014-06-20 17:26:10写道:
2楼

支持小博士哈 不过我想了解限购方面的问题 最近到处都在传限购松绑的事情

 接下来小博士我也会就限购的问题出一出的 敬请期待哈 哈哈

发表于2014-06-20
引用:云中之士在2014-06-20 17:28:03写道:
5楼

不然很多时候买房子都只有听销售顾问怎么说 我们就怎么听啊

 这些问题了解一下是没有坏处的

发表于2014-06-20
婚房小博士,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婚房讲堂】小博士开讲 政策、资格、贷款时政类详细讲解!”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6-20

急需这一方面的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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