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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活人去开健在证明

发表于2013-07-15

 在我们这里,再荒唐再奇怪的事,最终都可以变成一件好事。不信去看看宜宾日报这条新闻《一份修订文件折射出的为民情怀》。
       江安县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当事人除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部门有无领取社保的证明之外,还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健在证明》。
       文中提到的老太太78岁,虽然心里疑惑,还是转了两次车去户口所在地开了健在证明。文章作者妙笔生花,说是老太太办健在证明的辛苦过程被组织部负责人知道了,很揪心。这些遗属还有户口所在地更远的,而且他们大都年岁已高。这么折腾会很麻烦。
       我之所以觉得有趣,首先是要一个活人去开健在证明,这事很离奇。本人持本人身份证不足以证明健在,非要派出所开证明,他们才相信。也许这个系统是没法信任任何公民个人?按说身份证也是这个系统内的部门颁发的,但我们是否活着,还得要这个系统内的部门盖个章才能证明;其次,部门负责人要听说有个老太太这么辛苦去开证明,才觉得揪心,那万一他没听说呢?其实正常智商的人一想就想得到的,七八十岁的老年人,转车换车,还可能要跨县出市,甚至还有外省的。所以说,写什么都不要过了头,经不起推敲反而落下笑柄。
       最终,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讨论了一天,修改了《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中的内容。
       在“大家达成的共识”中,采用的也不是最简单的办法,本人持身份证证明健在,而是由遗属的配偶或亲人生前所在的单位负责上门审核把关。
       可怜那位78岁的老太太,为了132元钱,奔波折腾不说,还在文中三次感谢了党和政府。最终,一个人还是不能证明自己是否活着,还得要单位负责人上门去查证。
       我丝毫没有认为这样的改正有什么不好,折腾单位负责人总比折腾老人好。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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