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以来,楼市新政频繁出台,在限购之后,10月9日起成都房贷按揭再出新政,首套房首付提高为30%,已经有银行出台了相关政策。
各分(支)行、省分行营业部: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文件的相关调控措施,省分行结合前期相关政策及相关管理办法,对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等相关政策调整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事项 (一) 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及放款条件 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在成都市限购地区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成都其他地区和全省其他市州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二) 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及放款条件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成都市限购地区内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成都其他地区和全省其他市州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三)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 对于10月9日前缴纳首付款并提供有效凭证的借款客户,按照原贷款政策执行;10月9日(含)后缴纳首付款并提供有效凭证的,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如有例外,须报省分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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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没说首套房利率打几折呢?
国庆以来,楼市新政频繁出台,在限购之后,10月9日起成都房贷按揭再出新政,首套房首付提高为30%,已经有银行出台了相关政策。
各分(支)行、省分行营业部: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文件的相关调控措施,省分行结合前期相关政策及相关管理办法,对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等相关政策调整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事项
(一) 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及放款条件
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在成都市限购地区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成都其他地区和全省其他市州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二) 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及放款条件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成都市限购地区内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成都其他地区和全省其他市州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三)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 对于10月9日前缴纳首付款并提供有效凭证的借款客户,按照原贷款政策执行;10月9日(含)后缴纳首付款并提供有效凭证的,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如有例外,须报省分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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