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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狠心丈夫撒手不管患癌症的妻子

发表于2017-01-17
标签:借款 姐姐 女儿 妻子 丈夫 

妻子癌症,丈夫撒手不管,还去找第三者。妻子觉得丈夫无情无义,死亡前给弟弟写下8万元借条。妻子弟弟拿着这张借条把姐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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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癌

丈夫找第三者

承办法官称,陈女士和张先生是垫江县人,两人在1992年结婚。不知是啥原因,陈女士一直没怀孕。

1994年,夫妻俩领养了一个女儿。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家庭开支逐渐增多,夫妻俩决定外出打工,将女儿留给外婆照顾。2007年,陈女士查出患有严重乳腺疾病,独自回到娘家医治。

2008年,陈女士被确诊为乳腺癌。从此,陈女士在垫江医病,张先生在广州打工,两人常为医药费问题在电话中争吵。由于长期两地分居,加之长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张先生在广州有了第三者。

妻子死了

丈夫回来分钱

陈女士的父亲因为医疗费和女婿在电话中大吵一架后,张先生便再不寄钱给妻子了。

陈女士弟弟得知姐姐无钱医治,将自己的钱拿给姐姐治疗。2009年,陈女士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无数次想放弃治疗,母亲苦口婆心劝解、兄弟姐妹关怀、女儿天真的笑容,让她重新点燃了生活的信心。

法官称,20109月,陈女士知道自己日子不多了,带着对娘家人的愧疚和对丈夫的恨意,写下了向弟弟借款8万元的两张借条,交给母亲保管。同年10月,陈女士因一次意外医疗事故死亡。

陈女士死后,垫江县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家属20余万元。张先生与岳父因为赔偿金分配问题闹上法院,法院最终判决陈女士的女儿、丈夫分得11万余元,陈女士的父母分得9万余元。

妻弟告状

姐夫还8万借款

张先生为了医疗事故赔款和岳父闹上法庭后,陈家人越想越怄。陈女士弟弟拿着姐姐生前写的两张借条,将姐夫起诉到垫江县法院,要求姐夫归还8万元借款。

庭审中,张先生称妻子已经死亡,借款的事他一点也不知情,即使借钱给妻子,也属于资助,不属于债务。

陈女士弟弟在庭上说:借款次数不止两次,借款金额也超过8万元。姐姐在临终前就给我出具了借条,把借条给了母亲。本来,姐姐出借条这事我也不知道,我也没想让姐姐出什么借条,是姐姐自己认为用了家里很多钱,不好意思,就在自己临终前写下了借条。

垫江县法院一审认为,双方系亲人,8万元是相互间的资助行为,无借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不认定这是借款。

姐夫认错

妻弟撤回诉状

陈女士弟弟不服,上诉到市三中院。上诉中称,借条上的借款金额系多次累计形成,借条由姐姐书写,有姐姐生前的录音为证。

承办法官称,考虑到此案系亲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书写借条的当事人已死,借条的真实性很难查清。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化解恩怨的目的,他们实地走访了当地村社,调查案件事实及双方矛盾产生的原由。最后,通过他们苦口婆心教育、劝解,张先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岳父认错。岳父一家人也原谅了张先生。最终,陈女士的弟弟撤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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