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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成都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上调 还贷更轻松

发表于2013-03-20

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成都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与职工的月缴存额和缴存比例息息相关,月缴存额提高,可申请的贷款额度就会相应提高。

发表于2013-03-20

同时,缴存额增加后,职工在还贷时提取到的公积金也将增加,还贷压力将进一步减小。

发表于2013-03-20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上调1360元,调至14644元。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2013年度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已出炉。

发表于2013-03-20

缴存下限分区域保持在960元和1050元,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到14644元。即日起,单位可根据职工上一年的平均收入为职工调整缴存基数。

发表于2013-03-20

调整后,部分职工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会相应增加,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或者还贷都将享受更多实惠。

发表于2013-03-20

据了解,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是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计算得来的。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住房公积金缴存严格执行“限高保低”的原则,单位必须按照职工上一年的实际收入情况为职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发表于2013-03-20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成都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月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来测算确定,职工收入不断提高,他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额也相应提高。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4644元,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360元,上调幅度达10.2%。

发表于2013-03-20

下限按照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地区,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960元;我市其他区(市)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050元。

发表于2013-03-20

据了解,新的缴存基数调整标准出炉后,公积金中心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对职工的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原则上应在今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前完成基数调整工作。

发表于2013-03-20

“随着缴存基数上限的上调部分,职工每月的缴存额将增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款都将享受到更多实惠。”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成都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与职工的月缴存额和缴存比例是息息相关的,月缴存额提高,可申请的贷款额度就会相应提高。同时,缴存额增加后,职工在还贷时提取到的公积金也将增加,还贷压力将进一步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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