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欢天喜地准备结婚的我,却因新婚姻法的一个解释,整得里外不是人了

发表于2011-08-22
哎,又是一新婚姻法下的战争啊
发表于2011-08-22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1-8-22 1:30:42写道:原帖
好吧,现在都说这个婚姻法保护了男人,防止了那些只嫁房子不嫁人的女的,可是我们这些老实本分的女的呢
啷个去嘛
 

 就是 我们这些女的真的是铁了心的要跟人的  本来以后这一辈子都是他的人了 说句自私的话 假设真的有万一  难不成我们的青春还没得一套房子重要啊?

我觉得现在的男人真的是个挫字   你娶的女朋友是啥子人你 你自己不清楚啊? 妈老汉说啥子离婚分财产的问题 那不离婚喃? 太伤害2口子的感情了!妈哟! 我就是个受害者!

发表于2011-08-22

當初买房的时候

考虑都没考虑

直接写上两人的名字了

不存在

买这房就是我们夫妻的

要是以后真到离婚

在说罗

无所谓

大家不要因为房子问题破坏幸福

得不偿失

发表于2011-08-22

如果楼主真的纠结的话

就跟女朋友商量

现在还没结婚

只能根据父母的意思写自己名字

结婚以后在加上老婆名字

没结婚就想写你名字?

叫你女朋友拿钱出来先

发表于2011-08-22
不写本来也没什么,但父母这样说就是很伤感情,如果是我 就人财都不要了,结了婚估计也幸福不到哪儿去。遗憾。。。。。。。。。。
发表于2011-08-22

一:我同意你父母的意见。否则新婚姻则没有必要出台。就是要维护房产中出资方的权益。

二:如果她真爱你,又何必计较房子写她还是你的名字。

三;房子毕竟不是你们的能力买的?是你父母的辛苦钱也可能是一辈子的钱。

五:女人和男人在婚前和婚后都是不一样的。媳妇和公婆的关系不好处是千年的难题。

六:现在只要有房子,老婆是很好找的,但没有房子找老婆是很难的

发表于2011-08-22

婚姻法一直就是婚前买房属于个人的啊!出台的时候就是啊,不出个什么解释还好些!有什么疑问?

发表于2011-08-22
一家出一点首付就是了啊
发表于2011-08-22
发表于2011-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