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欢天喜地准备结婚的我,却因新婚姻法的一个解释,整得里外不是人了
- 发表于2011-08-22
哎,又是一新婚姻法下的战争啊
- 发表于2011-08-22
當初买房的时候
考虑都没考虑
直接写上两人的名字了
不存在
买这房就是我们夫妻的
要是以后真到离婚
在说罗
无所谓
大家不要因为房子问题破坏幸福
得不偿失
- 发表于2011-08-22
如果楼主真的纠结的话
就跟女朋友商量
现在还没结婚
只能根据父母的意思写自己名字
结婚以后在加上老婆名字
没结婚就想写你名字?
叫你女朋友拿钱出来先
- 发表于2011-08-22
不写本来也没什么,但父母这样说就是很伤感情,如果是我 就人财都不要了,结了婚估计也幸福不到哪儿去。遗憾。。。。。。。。。。
- 发表于2011-08-22
一:我同意你父母的意见。否则新婚姻则没有必要出台。就是要维护房产中出资方的权益。
二:如果她真爱你,又何必计较房子写她还是你的名字。
三;房子毕竟不是你们的能力买的?是你父母的辛苦钱也可能是一辈子的钱。
五:女人和男人在婚前和婚后都是不一样的。媳妇和公婆的关系不好处是千年的难题。
六:现在只要有房子,老婆是很好找的,但没有房子找老婆是很难的
- 发表于2011-08-22
婚姻法一直就是婚前买房属于个人的啊!出台的时候就是啊,不出个什么解释还好些!有什么疑问?
- 发表于2011-08-22
一家出一点首付就是了啊
- 发表于2011-08-22
- 发表于2011-08-22